(2014)云民初字第2411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

(2014)云民初字第2411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cf2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民 事 判 决 书 cf2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2014)云民初字第2411 cf2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原告袁忠琼(化名)。 cf2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委托代理人张涛,江苏昭鹏律师事务所律师。 cf2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被告云龙区**国际休闲会馆,住所地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建国东路457号。 cf2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经营者周陈厚(化名)。 cf2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委托代理人何东东,江苏建伟律师事务所律师。 cf2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原告袁忠琼诉被告云龙区**国际休闲会馆(以下简称**国际休闲会馆)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722日受理后,先依法由审判员张震独任审判,于20149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袁忠琼及其委托代理人张涛、被告**国际休闲会馆的委托代理人何东东庭参加诉讼。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cf2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原告袁忠琼诉称,原告自20133月初即在被告处从事按摩技师工作,每月基本工资3500元左右,其余多劳多得。但被告未依法与原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给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2013327930分许原告在被告处5503房间擦窗户时,不慎掉到3楼平台上。此次工伤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至徐州市中医院救治,被诊断为:创伤性休克代偿期、骨盆骨折、左侧髋臼后缘骨折伴髋关节中心性脱位、右侧坐骨骨折、耻骨骨折、双侧跟骨粉碎性骨折等全身多处骨折及挫裂伤。从2013327日住院至201469日出院共计住院440天。因被告在法定的期限内没有依法为原告申请工伤认定,原告一直处在住院治疗期间,致使原告从程序上丧失了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利。综上,原告与被告已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超过工伤认定的申请时效无法认定工伤,原告依法应当承担原告的各项工伤待遇赔偿。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现诉至法院,请求依法解除原告与被告间劳动关系,被告向原告支付医疗费5425元、护理费53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8800元、停工留薪工资9900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050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509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46273元、后续治疗费120000元、交通费、住宿费19740.10元、鉴定费500元等工伤待遇合计568333.10元。 cf2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被告**国际休闲会馆辩称,原告陈述不是事实,原告是在2013327日晚上9点半受伤,受伤原因不是擦窗户不慎坠楼。原告作为按摩技师,其工作职责是为顾客提供按摩服务,并无擦窗户、打扫卫生之类工作职责。被告始终不认为原告的受伤是工伤,原告没有经过工伤认定,要求被告承担工伤待遇无法律依据,请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cf2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经审理查明,原告袁忠琼在被告**国际休闲会馆处从事按摩技师工作。徐州市公安局彭城派出所2013624日出具的证明载明:“袁忠琼因为2013327日在我辖区**国际会馆上班时不慎从五楼窗台掉于三楼平台,造成身体多处骨折,后到我市中医院就医,在就医期间均使用育名谢云,经调查核实谢云在徐州市中医院医疗期间使用此名与袁忠琼同属一人。特此证明”。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至徐州市中医院入院治疗,被诊断为:创伤性休克代偿期、骨盆骨折(左侧髋臼后缘骨折伴髋关节中心性脱位、左侧坐骨骨折、左侧耻骨骨折)、双侧跟骨粉碎性骨折、骶骨粉碎性骨折伴骶前血肿形成、胸部外伤(肋骨骨折?、肺挫伤)、L5椎体横突骨折、双侧踝关节周围骨折、骶丛神经血管损伤,多发性软组织挫裂伤。原告经多次出院后又入院治疗于201469日出院。2014710日原告向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同年717日该局作出徐人社工不受字(201419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载明:经审查,袁忠琼于2013327日受伤,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受理条件,现决定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向原告送达后,原告于同年721日向徐州市云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原告与被告解除劳动关系,被告向原告支付护理费53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8800元、停工留薪工资7200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200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1019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55978元、后续治疗费30000元、交通费2000元、鉴定费500元等工伤待遇合计604468元。次日该委员会作出徐云劳人仲不字(2014)第56不予受理通知书,以原告的申诉初步证据不足为由,对于原告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当日将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原告,原告遂提起本次诉讼。 cf2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以上事实由原被告双方的当庭陈述、徐州市中医院证明、徐州市公安局彭城派出所证明、门诊病历、徐人社工不受字(201419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仲裁申请书、徐云劳人仲不字(2014)第56不予受理通知书及送达回执等证据予以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cf2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本院认为,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公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工伤认定部门不予认定的情况下,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只能选择侵权之诉,并按照人损的标准进行赔偿。原告袁忠琼向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为由对其申请不予受理,且被告不认可原告系工伤,在此情况下,原告只能选择侵权之诉,并按照人损的标准要求赔偿。对于原告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请求,无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cf2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驳回原告袁忠琼的诉讼请求。 cf2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案件受理费10元,由原告袁忠琼负担。 cf2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cf2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审 判 长 张 震 cf2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代理审判员 曹 磊 cf2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代理审判员 董 莉 cf2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 cf2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书 记 员 朱微微 cf2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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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2 10:19:4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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