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是东莞某公司的老板与一客户经常有业务往来,双方约定付款期限为月结30天,经过几个月的送货对方一直不付货款,累计欠款已达二十多万,在李某反复催收下,对方给李某开具一张支票。李某到银行兑现,显示余额不足。李某经过朋友介绍委托韩琪律师代理此案,本律师通过研究发现李某提供的证据均没有加盖对方公司的公章,在这打官司中是极为不利的,经过律师的指导取证,李某完备了证据,经李某的配合,本律师对方的财产进行了诉讼保全。之后本律师与对方公司进行了长达二个月的沟通,对方公司终于分期支付了李某的货款。一套行之有效的沟通方法并配合专业的分析判断在帮助委托人争取最大合法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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