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陈某诉汤某某、王某、彭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租赁合同纠纷】陈某诉汤某某、王某、彭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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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份,原告陈某和王某、彭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其承租的位于姑胥桥的一处门面房,汤某某是该房的房东。2013年经过姑苏区城管的确认,该处房产属于违建,应当拆除。陈某认为王某、彭某未告知其此处为违建,他蒙受了装潢费等经济损失,而房主汤某某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后原告陈某将汤某某、王某、彭某诉至姑苏区人民法院。

2015-12-22 10:20:3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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